激勵機制的內容
從一般意義上講,激勵機制的內容包括激勵的主體與客體、激勵的目標和激原的手段。
(1)激勵主體與客體
激勵主體是指激勵者,激勵客體是指被激勵者,即激勵對象。激勵的主體從S初的業主轉換到管理者、上級,到今天已經抽象為委托人。相應地,激勵的客體從最初針對藍領的工人階層轉換到白領的職員階層,以及今天的代理人。供應鏈管理中的激勵對象(激勵的客體)主要指其成員企業,如上游的供應商企業、下游的分銷商企業等,也包括每個企業內部的管理人員和員工。在這里主要討論對以代理人為特征的供應鏈企業的激勵,或對代理人的激勵。
(2)激勵目標
激勵目標主要是通過某些激勵手段,調動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積極性,兼顧合作雙方的共同利益,消除由于信息不對稱和敗德行為帶來的風險,使供應鏈的運作更加順暢,實現供應鏈企業共贏的目標。
(3)激勵手段
供應鏈管理模式下的激勵手段多種多樣,從激勵理論的角度來理解的話,主要就是正激勵和負激勵兩大類。
正激勵和負激勵是一種廣義范圍內的劃分。正激勵是指一般意義上的正向強化、正向激勵,是鼓勵人們采取某種行為;而負激勵則是指一般意義上的負強化,是一種約束、一種懲罰,阻止人們采取某種行為。正激勵是指在激勵客體和激勵目標之間形成一股激勵力,使激勵客體向激勵目標進發。負激勵是對激勵客體實施諸多約束,而僅僅預留指向激勵目標一個方向給激勵客體發展,從而達到向激勵目標進發的激勵目的。通常的激勵方式基本上都是正激勵,負激勵被作為約束機制來研究。
對于激勵的手段,在現實管理中主要采取三種激勵模式:物質激勵模式、精神激勵模式和感情激勵模式。
在X理論和“經濟人”假設的前提下,物質性刺激是唯一或者是主要的激勵手段。而物質性刺激因素中,金錢的作用則首當其沖。對于供應鏈管理來講,物質激勵模式可以理解為利潤的刺激。要保證作代理人企業獲得理所應當追求的經濟利益,同時又能鼓勵它積極工作,就要在物質利益上設立滿足代理人經濟需求的激勵指標。
根據Y理論及“自我實現人”假設,人是有智慧而且有責任心的,他們追求挑戰性和有意義的工作。從事這些工作并取得成功將會產生內在的精神上的激勵,極大地調動人的積極性。供應鏈和企業擁有社會心理,同樣追求挑戰性和有意義的工作,更多的訂單對于供應鏈來說就是一種挑戰。精神激勵模式有公開表揚或批評、工作的承認、權力和責任、在同行中獲得高的信譽和在公眾中獲得高的聲譽等,感情激勵模式既不以物資為刺激,也不是以精神理想為刺激,而是以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感情聯系為手段的激勵模式,主要有溝通思想式、排憂解難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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